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科技廳(委、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,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司及有關單位: 根據(jù)高技術研究發(fā)展計劃(以下簡稱“863計劃”)信息技術領域整體工作部署,現(xiàn)補充發(fā)布2014年863計劃信息技術領域備選項目征集指南。請根據(jù)征集指南(詳見附件)及相關要求做好項目申報的組織工作,有關要求說明如下: 一、征集范圍 本次補充征集的是863計劃信息技術領域“第五代移動通信(5G)系統(tǒng)前期研究開發(fā)(一期)”備選項目(前沿技術類)。申報項目將通過答辯、專家咨詢、方案論證、項目查重等程序,從中擇優(yōu)確定2014年度計劃備選項目,并根據(jù)國家科技計劃預算落實情況安排立項。 二、推薦主體 推薦主體分為以下幾類: 。1)國務院有關部門(直屬機構、直屬事業(yè)單位)科技主管機構; (2)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; 。3)相關國家級行業(yè)協(xié)會; 。4)國務院國資委直屬的中央企業(yè)和轉制院所的中央企業(yè); 。5)國家自主創(chuàng)新示范區(qū)、國家高新區(qū)、蘇州工業(yè)園區(qū)、綿陽科技城,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、國家重點實驗室; 。6)經科技部批準試點的產業(yè)技術創(chuàng)新戰(zhàn)略聯(lián)盟。 各推薦主體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(yè)務范圍內推薦,對所推薦項目推薦書的真實性等負責。 三、申報資質要求 1. 申報單位應為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、運行管理規(guī)范、在中國大陸境內注冊1年以上的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、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等。申報單位的同一項目(課題)只能通過一個推薦主體申報。 2. 根據(jù)《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承擔人員管理的暫行辦法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已作為項目(課題)負責人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(課題)人員不能作為項目(課題)負責人申報 項目;作為主要參加人員同期參與承擔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(課題)數(shù)不得超過兩項。在2014年計劃項目申報中,項目的技術負責人限申報一個項目,年齡至申報時不超過56周歲(1957年6月1日以后出生);在研項目(課題)負責人不得因申報新項目(課題)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(課題);申請項目參與人員的申請項目和在研項目總數(shù)不能超過兩個(在研項目原定于2013年12月31日前結題驗收的可不計入)?萍疾繉⒔M織對項目(課題)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查,如發(fā)現(xiàn)違反以上規(guī)定者,取消申報項目,并視情節(jié)輕重取消申請單位、申請人1-3年申報資格。 3. 申報項目受理后,原則上不能更改項目申報單位和技術負責人。 四、組織項目的有關要求 1. 申報單位應針對各領域明確的重點和目標組織項目(課題)。申報項目(課題)應提出明確的研究目標和考核指標,提煉出需要解決的核心和關鍵技術,突出研究重點。 2. 圍繞確定的研究目標組織研究隊伍,鼓勵跨單位、跨部門組織研究隊伍,研究隊伍要精干,結構合理,體現(xiàn)優(yōu)勢互補。鼓勵產學研用結合,鼓勵開展高水平雙邊和多邊國際合作。對于產業(yè)目標明確的技術研發(fā)及工程化技術項目,企業(yè)牽頭優(yōu)先考慮。 3.申報材料應如實反映申報單位的工作基礎和研究條件,以及參加人員的基本情況,如實反映申報項目(課題)與有關國家科技計劃在研項目(課題)的關聯(lián)。 4.申報項目信息表中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成果摘要(500字左右),原則上要求以科技報告的形式在立項后向全社會開放共享。 5.申報項目(課題)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,須在提交項目(課題)推薦書的同時,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,并說明理由。每個項目(課題)申請回避專家人數(shù)不超過3人。對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請的,不予考慮。 6.項目(課題)申報者應遵守《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估評審行為準則與督察辦法》,如有違規(guī),科技部將記錄在冊,并按相關規(guī)定予以處理。 五、具體程序 1. 網上申報。 申報單位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網站(http://program.most.gov.cn/)進行注冊備案后登陸申報系統(tǒng),根據(jù)指南要求和申報內容,選擇相應的項目類型,按相應格式填寫推薦書。每個申報項目只能按一類推薦書格式填寫。網上申報成功后,將網上生成的推薦書(電子版)打印2 份(A4 紙,均為正本),加蓋公章,并裝訂成冊。 網上受理時間為2013年5月31日8:00至7月5日17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 技術咨詢:010-88659000(中繼線),郵箱:program@most.cn。 2. 推薦函和項目清單報送。 各推薦主體請于網上申報結束一周內(京外單位可延長到10日),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(紙質)及項目清單一式3份郵寄至科學技術部信息中心協(xié)調處。(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(qū)木樨地茂林居18號張家港飯店6601房間信息中心協(xié)調處,郵編:100038) 聯(lián)系人:徐江衛(wèi) 袁爍鋒 電話:010-88654023 010-88654024 3. 項目推薦書報送。 各推薦主體請于網上申報結束一周內(京外單位可延長到10日),將以下材料送至科技部相關單位。 (1)正式推薦函(紙質)一式10份; (2)推薦項目清單(紙質)一式10份及光盤(Excel格式); 。3)項目推薦書(紙質)一式2份; 。4)項目技術負責人、申報單位及推薦單位的聲明。 項目推薦書紙質材料須由推薦主體單位統(tǒng)一報送,不受理各申報主體單位的直接報送。 書面材料送達地點:科學技術部高技術研究發(fā)展中心計劃與監(jiān)督處。(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(qū)三里河路一號西苑飯店9 號樓,郵編:100044。) 聯(lián)系人:馬曉輝、藍弘、雷瑾亮、耿建東 電話:010-68351583、68339041、68355435、68339021。 4. 形式審查。 對項目(課題)推薦書進行形式審查時,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: 。1)不符合項目(課題)申報的基本條件; 。2)不符合申報資質要求; (3)推薦書編寫不符合規(guī)定格式; (4)申報手續(xù)不完備,不符合規(guī)定申報程序。 項目(課題)推薦書,包括不予受理的項目(課題)推薦書不予退回,由科技部相關受理單位統(tǒng)一處置。 附件:國家863計劃“第五代移動通信(5G)系統(tǒng)前期研究開發(fā)(一期)”備選項目征集指南
附件:國家863計劃“第五代移動通信(5G)系統(tǒng)前期研究開發(fā)(一期)”備選項目征集指南.pdf |